核廢料有解-當科學遇上政治

徐梁月
Nov 4, 20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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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輩子沒投過國民黨,也沒喜歡過國民黨,沒想到有一天竟然要幫國民黨護航,也是滿有趣的經驗。當然也僅止於公投啦,公職政黨選舉別想拿我一票啦:P

一、 核廢料的科學問題

(1) 低階核廢料

引用核四廠前廠長「王伯輝觀點:燃料外運是否已經判定核四死刑?」一文:

「以核四廠而言,在其設計之初,即已經考慮了未來40年的處理原則。 低階(即用受核污染的衣物及設備)的部分,核四廠有一個比美式足球場還大的廢料廠房,是由日本日立公司承攬及設計,內有焚化爐及超高壓的壓縮機,低階廢料會先焚化或壓縮,將體積變小後再用水泥固化。預計一部機,18個月會產生120桶左右,核四廠在山凹裡,有一個低階核廢料儲存倉庫,總共可以儲存2萬桶!」

而現有的蘭嶼核廢貯存場,大家可以自己上輻射偵測中心網站看看,整個蘭嶼從貯存場到島上各區域,非但核輻射值沒有較高,甚至遠低於本島平均

當然我承認當年罔顧蘭嶼居民反對,透過政府威權強將核廢貯存場蓋在蘭嶼是有違人權,但更有趣的是台電已經著手規劃把蘭嶼核廢搬回台灣核電廠,且在2017年獲得原能會核准提議然而在立法院三讀電業法修正條文,國民黨原住民立委提案,要求在民國110年將核廢料場遷出蘭嶼,卻被民進黨以人數優勢封殺,蘭嶼民眾聽到消息,表示相當失落。

(2)高階核廢料

  1. 運轉時

同樣引用核四廠前廠長王伯輝的文章

「高階用過核燃料,會先儲存在原子爐旁的用過燃料池內,15年後再移到輔助燃料廠房,這個廠房可以儲存二部機的燃料25年以上!那麼40年之內,二部機的高、低階核廢料都有妥善的處理,它不必也不需考慮是否有永久儲存場。」

至於當年曾經吵過的核一核二廠內燃料池裝滿的問題,則早已解決,核二1號機於1981開始運轉,原預計運轉至2021,但在2016因燃料池飽和,核二廠1號機於大修後提前停止運轉,台電改裝1號機的護箱裝載池,使其成為燃料棒儲存空間,此次改裝可放用過燃料棒440束,使核二最後多運轉將近四年

但理論上核電運轉不應遇到燃料池裝滿的窘境,又為何發生?原因是2013年乾貯廠正式完工,新北市政府以水土保持工程不合格為由,拒絕發放能啟用乾貯廠的水土保持證明。也因此每當又一根用過核燃料棒從反應爐中移出,燃料池距離滿載又更近了一點到最後提前裝滿,必須改裝才能繼續運轉

2. 除役後

在短期至中期乾式貯存場的部分,核一廠已完成室外乾貯設施,但因新北市府水保計畫卡關無解;核二廠乾貯水土保持計畫在2015年獲農委會核定,同年底轉送新北市府審查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,台電至今提交十二次,都被以「非技術」因素退回,無法動工。

而始終卡關的原因是新北市政府希望室內乾貯能一步到位,而不是先用室外露天乾貯,2028/2029年再轉室內乾貯

說到底就是施工時程的問題,室內乾式貯存場正在招標,也因此2028年才能建完,但核四有了核一核二的前車之鑑,自能在未來一開始就招標室內乾貯場,而解決核廢料附近居民的疑慮,提高核廢料的接受程度。

3. 安全性

(圖源: PTT鄉民 ThisisLongID)

台電官網就寫了:根據衛生署87年、88年委託學術研究單位執行「核能設施附近環境及居民之流行病學調查」結果顯示,核能設施附近居民之健康狀況(研究組)與一般民眾(對照組)相比並無差異。

而當年曾經甚囂塵上的核廢料桶腐蝕論,台大大氣系教授徐光蓉:「以美國核管會提出的數據估算,核一、二廠乾貯桶啟用後恐約1.2年就會腐蝕。」,原能會早已回應過:「經查係該媒體將氯鹽沉積率的單位(克/平方公尺)誤解為(毫克/平方公尺)所致,兩者相差一千倍。

而事實上,美國核管會官網顯示:「核廢燃料乾式儲存系統設計能有效散熱、遏制輻射洩漏和防止核裂變,還可抵抗地震、砲擊、龍捲風、洪水、極端溫度等狀況,是安全和無害環保的。自從1986年核廢燃料乾式貯存場設置以來, 乾式貯存沒有釋放任何輻射核分裂產物污染環境, 影響公眾健康。

無獨有偶,日本福島核電廠核廢燃料乾貯,自1995年起營運迄今,經歷了311大海嘯及地震,經過檢查後,確認在強震及海嘯襲擊後並無異常,相對於用過核子燃料池的濕式貯存較為安全。

(3)最終貯存場

我也不懂為何民進黨要一直主張核廢料無處可去,不然你任內2018年修訂的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書」是裝飾品嗎?

直接摘錄結語:

國內於1986 年開始進行用過核燃料最終處置技術發展及地質調查計畫,就已 獲得之資料研判,由SNFD2009報告初步評估結果顯示,臺灣確實存在潛在處置母岩,已進行潛在母岩特性調查與評估作業,並建立深層地質調查分析及安全處置功能評估之初步技術與人力,以及彙整過去研發成果於2009 提報SNFD2009報告送原能會審查,並經原能會於2010 年准予核備,達成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與評估階段的第一項目標。

台電公 司依法將持續推展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 畫,已於 2017年底提報 SNFD2017報告送主管機關審查,並預定於2038年選定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設施場址,2055 年完工啟用,與大部分核能發電國家規劃於2040 年至2065 年間啟用其處置設施相當。

在推動境內處置計畫過程中,如於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第2階段「候 選場址評選與核定 」階段結束時 (2028 年 ),若無法依時程順利提出候選場址 ,將規劃於2029 年啟動 「 集中式中期貯存設施」之場址選擇,2038 年確 定場址並完成環境影響評估,2044 年前完成興建啟用。惟無論是否進行集中 式中期貯存設施方案,最終處置設施選址作業仍須依法持續進行。

二、核廢料的政治問題

新北市議會總質詢第5日,民進黨團繼續追問市長侯友宜對核四公投態度究竟為何?侯友宜表示,公投是全民意向,他尊重大家選擇,不過自己最關心的是核安及核廢料,一定要把這兩項問題解決。

同樣的,現任國民黨黨主席朱立倫2015年的言論也被挖出來:「2025年的非核家園絕對不是口號」。

乍聽之下好像很矛盾,不但現在國民黨內部意見分歧,甚至前後立場反覆,然而真的是這樣嗎?先看兩個例子

(1) 2011年,陳菊擔任高雄市長,積極反對高雄大林電廠興建;2018年,陳菊擔任總統府秘書長,嗆聲新北不要發電廠電從哪裡來

(2) 2017年,林佳龍擔任台中市長,打臉中央中火是台中市最大空氣汙染源,2020年,任職中央時改口稱:「改善空污是複選題,緊咬中火無法解決空污問題。」。

有趣吧?怎麼每個人脫離了地方首長,都會對能源政策改口?其實仔細一想就會覺得不無道理。

市長的責任是追求執政縣市的最大利益,講白話一點就是市長的目標是爭取一切利益,趕走一切弊害,無論從拒絕核廢或關掉火力,到高鐵南延或基隆捷運,許多我們外地人覺得荒謬地主張,其實都是貫徹市長的職責:為市民爭取最大利益。

也因此如果侯友宜主張核廢料都可以放在新北,或是六年前的新北市長朱立倫主張核四重啟,才叫有失市長的職責。

而這樣怎麼解?這裡就是中央政府該介入協調的時候了。可能是提供核廢料補償款,可能是將核廢料遷至其他縣市,又或是鴨霸一點強制通過,如中火擴建跳過台中市府,直接由行政院頒發特照,政治問題的解決方法有很多,只是看要漂亮的解決或是醜陋的強壓。

三、 結語

飯盒仔現在知道核廢料怎麼處理了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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